根据《汉中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规定》和《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》,经2021年12月10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:
闫新豪同志任医学技术学院副院长(正科级);
吴鹏同志任药学院副院长(正科级);
张译艺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(副科级)。
现予公示。公示期: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。公示期内对上述3位同志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学院组宣部或纪委综合室反映,我们将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。
联系地址:组宣部(行政楼302)
电话 2896911 15891672287
纪委办公室(行政楼316)
电话 2896997 138926335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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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