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职院组宣函〔2016〕3号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,定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我院党代表会议,选举出席汉中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,现将选举参加学院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1. 参加本次学院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条件: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,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,代表党员的意志。
2. 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依据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组织指导所属党支部的选举工作。
3. 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按参加学院党代表会议代表分配名额(附件1)和代表条件,选举产生参加学院党代表会议的代表。
4. 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汇总选举结果,填写《参加学院党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》(附件2),并于12月12日下午5时前将《参加学院党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》报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审查。
附件:1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代表名额分配表
2参加学院党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
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