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,按照省委组织部、省教育厅、团省委《关于高校青年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锻炼的通知》精神,经学院推荐,我院教育系教师、人事处干事明廷华选派到西乡,挂职共青团西乡县委副书记。挂职一年来,明廷华思想坚定,注重学习,遵守纪律,作风过硬,工作上进入状态快,积极主动,克难奋进,树立了良好形象,取得了明显业绩。积极创新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提出了西乡县团委青年思想引导的目标、要求、内容和方法,并指导西乡县山河酒店等20个非公企业制定了符合本单位青年实际的《青年思想引导方案》;积极推动基层团组织建设,协助完成了西乡县共青团网站改版,手机报、微博开通等信息化建设工作,督促指导各乡镇完成了实体化“大团委”建设工作;坚持服务青年,激发青年创业热情,成功组织了首届“青年创业之星”评选表彰活动;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,13名农村留守儿童受到团省委书记李豫琦等社会爱心人士的资助;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援助,为42所中小学、幼儿园争取价值20万元的教学用品;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后,及时组织全县共青团系统认真开展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活动。明廷华挂职期间的表现,赢得了中共西乡县委组织部和团市委的充分肯定,综合评价为优秀,2013年1月被评为“汉中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。不仅锻炼提高了自己,也为学院争了光。(组宣部 张飏报道)